【NBA規則解說】開季15人名單(包含召回和下放的)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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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季15人名單(包含召回和下放的)規定:
  1. 每隊NBA球隊整季保持15名球員名額,包括3名不活躍名額。
    (註:每場比賽遞交球員名單最多12人,另外3個就是不活躍名額) 
  2. 被下放的NBA合約球員需要不多於2年的NBA經驗。
    (註:超過2年以上的球員,就不能再下放了。) 
  3. 無論此球員一直在D-League打球期間、被召回或下放,其名須在3名不活躍名額中,直至NBA主隊的總教練在NBA賽前決定是否將其換入12名出場名額。
    (註:所以,開季15人名單是必須包含下放球員的) 
  4. 每一位可被下放的球員可以被最多3次召回和3次下放。
    (註:超過這個次數就不能再下放了) 
  5. 由D-League選秀或個別簽約的球員則不受此限,可以獨自與NBA球隊簽約。
    (註:有些是球隊簽下來打DL,但沒放進15人名單,如果有NBA的球隊相中的話,是可以跳出來再跟別隊簽約的。)

資料參考:【WIKI百科】NBA發展聯盟

8 comments

    1. 蝸牛爭角~

      早安,不用客氣,剛剛回留言時,有看到豪迷朋友寫15人名單,還能多兩個下放DL。成為17人。所以,找出正確規則分享。

      只是,讓大家了解一下,15人名單,就包含下放DL的名額了。

  1. 請問校長。如果球隊有多名傷兵在開季候

    着名單還能再調整嗎

     

    1. boss001~
      下午好,好問題。
      首先,如果有多名傷兵的話,可以申請困難期特例,補進第16個人,但,傷兵回歸後,那個補進來的就必須要裁掉。

      如果傷兵的情況不嚴重,球團可以評估,那麼15人名單,要變動的話,就必須要從這15人裁掉,再另外補人。

      差別在於薪金的問題,有些是保障合約,如果他傷病你裁了他,那麼薪水是需要照付的,而他的保障合約也必須計算在團隊薪金裡。

      最後,我很早之前寫過一篇:傷病特例、困難期特例的規則,可以參考一下。

      http://www.isay.tw/2014/11/JeremyLinStroy678/

      1. 林書豪在唬人時,屎烤忑就搞到球隊傷兵一大堆,必須拉DL的菜鳥上來啊!!

         

        crying

  2. 目前籃網有15位完全保障,3位部份保障(Beau Beech,Egidijus Mockevicius,Yogi Ferrell),及兩位訓練營合約(Jorge Gutierrez,Chase Budinger),沒意外兩位訓練營合約應該會裁掉,三位部分合約會去籃網發展聯盟長島隊,另外15位保障合約中白頭,CMC與Caris LeVert應該也會去發展聯盟練一下,剩下的12位爭輪替名單

    1. 木棉仔~
      下午好,感謝你的分析。讚。
      依目前的陣容,如果沒有異動的話,極有可能是你分析的這樣。
      必取跟小莫克都沒出賽,看起來還滿不保險的。

    2. 感謝說明!應該沒有太多的懸念,頂多就是交易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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